你们太纠结了
然而我觉得威能的表现区分也很大,法师和邪术师都是奥术,但是威能完全就是两套截然不同的感觉……虽然使用方式一样,然而威能特性完全不同,就真的比虽然使用方式不一样但是效果完全一样的法术区别小吗?
这话就不厚道了,威能特性怎会截然不同,前面不就是说威能特性都大同小异么?@@
原本的法术虽然不能说每一个都很有特色,但至少有特色的不少,威力也足够值得,威能可没那功能,所以我才说4E没有“魔”,所谓法师,漠风流而已。
我會這樣說:威能本身的特質是可以有新意,像蠻子的狂暴威能不單是一個帶效果的攻擊,同時也影響到整套威能的使用策略;又例如英靈解放了薩滿也約束了薩滿,都比 MP/FRPG 的"新意"來得清新。
但同一時間 2-3-3 的威能限制沒有轉圜餘地。太核心了。
2-3-3,這比 0-9 的熱鍵還要少。你怎樣加輔助加典範,選擇都在可以控制的範圍。這是不變之處之一。
這也限制了職業特色只有兩種發揮手段:一是在職能和隨意威能上下手,二是小心維持一到三十級整套威能的風格。PHB 職業太小心,兩方面都不夠到家,所以變化不足。
但它們似乎沒打算學 3.5 一樣修改基礎職業。我覺得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