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想要表现更好,想要得到更多人赞许”,我非常同意这些是正确积极的想法。但是如果这要通过“比周围的人表现好”来达到,那我还是那句话——这种攀比冲动应该用教养克制下去。
“表现好”完全不必通过攀比来做到,事实上不攀比就是“表现好”的特征之一,而攀比则是它的对立面。
出于攀比心理而钻研数据、啃读背景,都不是好事。熟悉背景本可以增添乐趣的,可你却想着借此把别人比下去……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也许攀比心理可以正当地被称作“积极向上”。但玩游戏还是不要这样了。
因为某PC特别积极而给予其特别的优势,进而激发其他PC的积极性——这种是办公室主任的手段,在跑团中其实不该用的。原因不是它无效,而是DM和PC的关系并非主任和职员的关系。
新手区的滥强定义为“追求强力而客观上损害了游戏乐趣”就是这个意思。
很遗憾在我的头脑里,“表现好”的隐含意思之一是“表现得比别人好”,因为有好坏就有比较,就算不是和真正存在的个体比较,也是和假想存在的事物比较。至于攀比心态,换个好听点的名词也可以说是“竞争心理”,这个东西肯定不是完全有益。但也不可否认,完全不存在攀比心态的群体几乎不可能存在,因为只要人做了事情,就会有人评价好坏,有好坏就有比较,有比较就会有攀比。如果真存在全部人都懒洋洋地不做任何事情不做任何比较的群体,不反而很糟糕吗?当然我也不觉得这种群体可以跑团……
至于充满竞争的社会和办公室神马的……我觉得已经远远超过我们话题的讨论范围了…………如果硬要扯进关系,我也不认为TRPG游戏可以成为不受现实世界特质影响的乌托邦,这责任未免太沉重了。
至于“攀比冲动应该用教养克制下去”这句话我部分同意,但青少年教育显然也不应该是我们的责任之一……
我们不考虑老手怎样滥强。问题在于大量直奔滥强而去的新手只是受着这种追求强力感、优越感的天性所驱动,而不可能像这楼里许多老手自吹的那样,做到什么“理性地滥强”。“滥强”里可是有个“滥”字的。
正因为这是人的天性,所以“滥强”这词如果不特别加以反对的话,就会被人依着天性而追求,一听到它就自然向往。它不会是个中性词的。
我也不觉得滥强是褒义词,至少滥字有不择手段和没有节操的意思,但追求强力感优越感真的有必要(或者有能力)去反对吗?还是那句话,不追求强力优越的人才有问题,事实上如果真的遇到什么方面都不追求强力的pc才叫真正头大呢。再说“理性的滥强”,多数是死滥强的借口无错,但dm也可以加以引导帮助滥强自我节制。
我的意思很简单,大禹治水要疏而不是要堵,借着pc对滥强的向往,引导他们多看书多思考,多和dm讨论(哪怕是抠字眼),都是对跑团有积极意义的事情。
克制跑团中的攀比,是一种跑团的教养。新人刚入门时意识不到这点很正常,但只要他懂得一般性的人际交往原则,就必定会很快地领悟、理解并遵守这种教养。
而凡不加克制,坚持这种乐趣的,我要说,这就是不擅长人际交往的表现。
再进一步说,跑团圈确实是个宅圈,宅圈里面不擅长人际交往的,很多。而作为一种社交游戏,跑团本来是不太适合宅圈去玩的。
这段我持保留意见。参加跑团活动也要遵守人际交往原则这个无错,但人际交往喜好和方式都是因人而异的。有精力讨论这个的话,真不如去开个相亲区了……
至于律师,虽然许多文章把它归为跑团特质的一种,但这是个误解。
律师特质在表现出来的时候,团没法跑。当它的表现结束之后,团可能依然没法跑,即使重新跑起来,也不会比以前更顺利。
因此律师不是一种跑团特质,而是反跑团特质。既然提倡以跑团乐趣为本,就不可能对律师有丝毫赞赏。
不成为律师也完全可以精通规则。而如果精通规则要以成为律师为代价,那宁可不要。规则熟到普通的程度就足够跑团了。
这个我也持保留意见,至少以我个人经历,在刚开始接触TRPG的时候,和胖胖他们扭曲地或者不扭曲地讨论规则的经历,很大程度地帮助过我对规则以至这个游戏的理解。我还是要说,律师有万般不好,至少有一点好处是他们讲逻辑,讲道理。沟通起来至少比胡搅蛮缠的人容易很多。(看,这其实已经属于个人人际交往喜好的范畴,如果有人说“我就是不喜欢冷冰冰讲数据讲道理的人”,我也绝对不会觉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