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点是我相信世上绝大部分乐趣都是不会损害别人的,音乐、电影、文学、散步、旅游、园艺等等,这样一条乐趣之路非常宽阔。而攀比竞争之路就太狭窄了,最后走过去获得乐趣的,不一定是你我。
很高兴在鼓励其它乐趣方面,我们具有共识。希望新手区接下去的工作也一如既往地获得支持,非常感谢。
这个类比我觉得很不恰当。”滥强“无论怎么看,都只是”跑团“这个大行为的一个子分类行为,”跑团“本身来说也不是一个”为了损害别人乐趣“的行为,所以,想要把滥强划到”邪恶“的那一块去,就该好好的把音乐中的”噪音污染“电影中的”血腥暴力“文学中的”文人相轻“散步中的”随手乱扔“旅游中的”到此一游“园艺中的”掩盖罪证(这是啥)“剔出来比较
最后,我的看法正好相反,世间的绝大部分乐趣,还真是从“损害别人”上获得的,唯一能让人想的过的地方就是“被损害的那边要么不是生物要么是生物但不会发帖子抱怨”
game这个单词本来就是有”竞赛“的意思,有一方获胜就必定有一方甚至更多方的失败,至于平手什么的,那只是让双方都意犹未尽罢了。就算是现在的所谓”双赢“,那也只是让可见的双方都获得利益,被损害的一方,依旧是存在的。
更进一步说的话,音乐,电影,文学,散步,旅游这几个行为,几乎全是”别人已经调试完毕的资源“,而自己可以参与并对其影响的部分几乎是没有的,也就是单纯的“接受”罢了(基本上不想被动接受的你就已经有竞赛的意味了,因为你会做就表示你对原来的部分有不满或者是新的想法,新的想法可以算作很罕见的创作行为而不是竞赛行为,但是前者的话,而几乎没有人是会为了更不满而去动手修改的),至于园艺,我觉得植物可没有说它愿意被剪掉,也没有哪个专家专门写过《树知道答案》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