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移动个喵  (阅读 3216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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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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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0 于: 2013-08-22, 周四 09:31:19 »
啊?听说又有一个笨蛋要去写模组?
《血色流星》第5册已经出来了,DND,3R,调查模组比较多
有意者请联系 QQ403636510

离线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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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1 于: 2013-08-22, 周四 09:41:35 »
看来不跑个几十次团当工作去玩

其实有时候感觉设计规则就是做菜谱,用规则就是按照菜谱做菜(有人喜欢多点胡椒,有人是甜党,有人是咸党),然后跑团的人则是尝试这道菜的人(虽然有的人吃东西的姿势比较奇特吧)
你给人的感觉可能吃过几次别人烹制的菜肴,也看过一些菜谱,然后你就觉得自己的使命是写出一本人人叫好的菜谱
现在你觉得写好了,大家应该踊跃用你的菜谱烹饪(似乎你放出过规则?),但是现实是大家似乎都不买账,无论是做菜的还是用餐的
总体来说大家的意思是,你应该多试吃别人烹制的东西或者多看看别的菜谱,然后再按照从中得出的经验修改自己的菜谱
但是你觉得自己写的这份东西大家不接受,世界就坍塌了。试吃别人烹饪的手艺,便是一种痛苦。
 :em004 也许比喻得不太好?不过能写出好菜谱的人通常是很好的厨子或者美食家,就算不是也肯定下过很多功夫,而且我觉得这个功夫不是在卧室里敲自己的脑门思考萝卜切丝还是切丁好
没有团,为什么还要翻译规则呢?
当然是为了友情了

离线 背叛者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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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2 于: 2013-08-22, 周四 09:59:24 »


只是想搭建一个数字化的世界,只是个梦想

看来不跑个几十次团当工作去玩

连资格都没有
我能理解成教主頓悟了么,還是只是在矯情“臣妾做不到啊”
既然lz想搞某種簡化規則,那是不是該先了解你要簡化的對象?我自己也在嘗試基於PF系統和COC系統設計合乎團風的變體規則,在此之前必須不斷地跑這些團,例如我認為PF的戰技系統設計得不甚合理就是因為我的戰技和尚在高級毫無用處,實際跑團才是發現問題的途徑,比對著一堆規則絞盡腦汁腦補更快,更準確。所以如果不跑個幾十次團,個人認為是不大可能設計出有建設性的規則的。

离线 AnriMachish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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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3 于: 2013-08-22, 周四 09:59:49 »
 :em024不喜误入

劇透 -   :
:em032楼主既然你似乎处处表现比别人还稍微那么有一点儿听得进我的话 我就说几句吧
我最早设计版杀游戏NV(最初的设计是面杀或客户端向)时,我还是中国仙剑联盟的驻民。那是我高一升高二的时候,规则书只有两三千字。发布V1.0以后发布V1.1的时候,居然回复率是0。
我也气馁过,也觉得这干脆只是一个娱乐设计而已,反正别人不在乎我自己在乎就行。
但最终促使我改变的是大一。我那时刚接触了三国版杀。它许多具体的规则设计与创意都不如NV,但玩的人非常多。我当时突然意识到一件事,设计游戏的是人,玩游戏的也是人,假如设计本身不够现实主义,能被别人接受,再好的规则也最终没有人会靠近。
我最初更新到了V1.3,当时的设想是运用程序客户端作为人物使用能力以及各种结算的渠道,但实际上对于身为高中生的我,规则技术含量和人脉都有限,可以说完成一个客户端杀人游戏是【根本不可能】的。但版杀就提供了可实施性,而且因为我相对还擅长和人打交道,混进三国版杀圈子的时候也交了不少朋友。因为突然看到了前进的一道光,兴奋的我彻夜修改了V1.3的规则,把所有机器结算的东西改为主持人手工结算——可实施,而且我有我自信的部分,所以我知道它行。事实上它也没有辜负我的期待。自从第一次NV也已经过去两年了,NV的论坛与群也已经发展到了百人规模,规则也因为玩家的各种指正而更新过数十次直到五万字规模(估计TTG要笑了),最有趣的是——它甚至被推荐回了最初完全不被人注意的、我已经离开了很久的中国仙剑联盟论坛。
实际上,我并不是经验决定论者——起码在入行方面不是。我不认为你要设计一个规则,就非得对这个游戏有全面的体验,但是,毕竟存在起码的东西。严格意义说,虽然我现在是GM,但我从未亲自跑过团,或许有人会奇怪究竟为什么还会有PC追随这种人。我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因为我的读书量很大,我营造世界观和引用各种知识时根本不需要查阅各种资料,其二是我虽然不具备实际经验,但对主流规则的规则书和许多翻译文献都阅读过,【并且我还相当重视如何做好一个好DM如何解决与PC之间的纠纷这类信息】,其三是设计SBI规则时也不是我第一次设计游戏,其四,我觉得最重要一点,只要合理,我是一个相当听得进别人建议的人。 :em006起码,有一点很重要,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很重要的,除非你的规则很好很强大,别人没有必要吃饱了没事捧你的脚,但反过来也没有必要过来随便黑你——换句话说,基本上有很多人说你规则有问题的时候,它是的确有问题的。我是不会承认什么【一份规则会有完成状态】的,它肯定有各种没发现的问题,假如一开始就抱定自己是对的,别人指责自己都太狂妄,很容易陷入无法继续改进自己规则的误区。此外也和你说了,虽然我不是经验决定论者,但这不表示一个设计者可以完全没有必要的知识。以获取周围信息为例,我最初做GM时为了突显技能的重要性,他们不做主动侦查我都不给周围的信息,但逐渐我就自然感到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于是我又修改为被动侦查,最后改为直接描述(或许这种事每个DM都经历过,虽然是很细微的成长但很真实)。这就是【经验】、【知识】与【保持不断改善的心】的一连串化学作用。
我觉得你现在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是把自己的规则书给车出来,然后贴在哪里。你可以誓死捍卫它,可以和每个抨击它的人争辩,但永远记住不要欺骗你自己,当你自己内心被触动,哪里有问题时,就修改它——修改规则永远不是丢脸的事情,比起承认自己错了反过来弄一份保持不变的稚嫩规则才丢脸。然后,不要强硬——不要强硬的最重要一点理由是因为你需要PC来帮你验证规则的存在可行性,假如没有人玩,规则和死的没区别。

劇透 -   :
维多利亚的噩梦V1.0(2008-1-15):http://www.palunion.net/bbs/thread-129103-1-1.html
维多利亚的噩梦V1.73(2013-4):http://nigvic.uueasy.com/read-htm-tid-827.html
最近因为uueasy崩坏准备搬家到果园来,到时候估计ID要注册一堆
PS:以上两个链接我的PC都不要看,涉及目前团的剧情,会被大剧透。
劇透 -  近期完结:《糖》:
劇透 -  近期完结:《深海症候群》:
劇透 -  正在准备:《失落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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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4 于: 2013-08-22, 周四 10:00:27 »


只是想搭建一个数字化的世界,只是个梦想

看来不跑个几十次团当工作去玩

连资格都没有
我能理解成教主頓悟了么,還是只是在矯情“臣妾做不到啊”
既然lz想搞某種簡化規則,那是不是該先了解你要簡化的對象?我自己也在嘗試基於PF系統和COC系統設計合乎團風的變體規則,在此之前必須不斷地跑這些團,例如我認為PF的戰技系統設計得不甚合理就是因為我的戰技和尚在高級毫無用處,實際跑團才是發現問題的途徑,比對著一堆規則絞盡腦汁腦補更快,更準確。所以如果不跑個幾十次團,個人認為是不大可能設計出有建設性的規則的。
比如你已经发现了全回合攻击远远超过标动攻击的强度了么 :em025
我月夜白雨只想安静地过图书馆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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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5 于: 2013-08-22, 周四 11:28:36 »
町城安里 GJ!
劇透 -  想要知道怎么样让你的问题更容易获得有效的回答么?点击展开 ->:
劇透 -  注意,点开此项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放弃对观看以下内容时产生的任何不适进行抱怨的权利。:
引用
你所提的技术问题的解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提问的方式,
下文将教你如何提问才更有可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http://www.ndtmm.com/smart.html

http://kb2.adobe.com/cps/155/tn_15507/images/flashplayerversion1.swf
需要透明的同学推荐使用 [color=transparent] ,不过 深色 rgb(209,234,247) 浅色 rgb(226,244,251) 继续可用。
={BLOG}=={TRPG入门}=={贴图小集合}=={LIFERPG}=={CNDKC}=={宝贝收集贴}=={提问的智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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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6 于: 2013-08-22, 周四 12:30:28 »
http://jiaren.org/2013/04/09/rensheng-36/

最后一页简直无情...又把钱塞进口袋了了!! :em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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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7 于: 2013-08-22, 周四 14:26:23 »
人人喊打的死阿宅和卖萌惹人爱的萌物只有一线之差:

推销自己要懂得适可而止啊。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buffalo."
"Wouldn't the sentence 'I want to put a hyphen between the words Fish and and and and and Chips in my Fish-and-Chips sign' have been clearer if quotation marks had been placed between Fish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and Chips, as well as after Chips?"
"!"
"Amateur."

le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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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8 于: 2013-08-22, 周四 14:29:32 »
对不起我信息迟钝了一点,现在的情况是双方已经接触了,ttg设计师同学介绍了魅儿同学加入一个"都是专业设计师的群,有几十年游戏设计经验"
恭喜lz成为第16人
又迟钝了。。。已经22了。。。

离线 hels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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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is way>...<!!
Re: 大概我不配写规则,好吧
« 回帖 #39 于: 2013-08-22, 周四 14:32:13 »
对不起我信息迟钝了一点,现在的情况是双方已经接触了,ttg设计师同学介绍了魅儿同学加入一个"都是专业设计师的群,有几十年游戏设计经验"
恭喜lz成为第16人
又迟钝了。。。已经22了。。。
那个群中午TTG放截图貌似已经63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