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該丟原創區還是丟這裡好,但想說畢竟是房規性質,就丟這裡
一切都是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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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角色從高處躍下攻擊對方:
攻擊檢定:因為騰空所以動作受限,有-2減值,每10尺高度攻擊檢定有+2加值(重力加速度讓角色能夠破開防禦、讓攻擊更能夠穿透盔甲)
傷害:加上角色一半的墜落傷害(角色要受一半的墜落傷害,另一伴因為攻擊而轉嫁給對方)
2.跳起來抓吊燈或繩子再飛踢對手
動作成型判定:
DC15攀爬檢定(失敗會摔落)消耗一個移動動作進行DC15特技動作檢定(失敗會摔落)
攻擊檢定:視為附加徒手攻擊(若無精通一樣有機會攻擊)的闖越戰技檢定,對方可以選擇閃避或是面對闖越。若在對方面對闖越的情形下,闖越失敗則對方不受到傷害,闖越成功對方則受到徒手傷害倒在五尺後的方格中。
傷害:掛載後擺盪至對手的距離每增加十呎,傷害增大一階。
落下位置:成功後闖越者可以決定停在擺盪起點至敵方所佔據方格間直線距離上的任一點。闖越失敗,則落在對方前面一方格。
若是單手擺盪用武器砍殺,則是以武器傷害為基礎增大傷害size,但是特技動作檢定將因單手攀爬而受到-4減值,攻擊檢定要受到-2減值。3.角色和敵人互相握著對方左手,然後用右拳互毆
狀態判定:雙方AC失去敏捷加值
攻擊檢定:徒手,攻擊皆受-2減值,未精通徒手者同樣會受到精通徒手者的機會攻擊。
4.玩家在生死擂台,與敵人的脖子用30尺長鐵鍊鍊了起來:
狀態:雙方AC皆有-2減值,雙方只能在鏈條長度範圍內移動,欲超過距離者須與對方進行力量對抗檢定。
拖曳:不同於APG的戰技拖行Drag,雙方進行力量檢定對抗,輸的人往贏的人方向拖行5尺,對抗檢定差距每大於5就被多拖行5尺
摔絆:若雙方距離小於鐵鍊長度,雙方皆可利用鍊條對對方進行摔絆檢定。
5.衝撞:(這也是常常被討論的項目)
狀態:同原規則,以下是想修改的地方。
背後無東西:如果你攻擊成功,你的目標將被朝後推動5英尺。你的檢定結果每超過目標CMD5點,則目標將再額外後移5英尺。目標移動完後,需進行DC15的特技動作檢定以維持平衡,否則將摔倒。先前衝撞檢定結果每超過目標CMD5點,目標在進行之後的特技動作檢定的DC+2。
背後有東西--平坦面:視同撞擊,玩家受到1d4瘀傷,先前衝撞檢定結果每超過目標CMD5點,目標所受傷害曾大一階
--尖銳面:視其尖銳程度由DM將傷害類比為武器傷害。使得傷害有1d8、1d6等武器傷害區別(如尖銳的木頭或塔盾刺),先前衝撞檢定結果每超過目標CMD5點,目標所受到的傷害增大一階。
(因為覺得衝撞沒有附加傷害這點很詭異,所以試著各種情形下增加傷害,以增加技能可看性)這些判法有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