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我依然在恬不知耻的自称新人,并颇以自己依然拥有新人特有的热情而自豪的时候,我才猛然发现,原来从去年11月至今,我接触跑团也已经超过1年了,已经完全不是可以继续自称新人的时候了。
缘起:团名:逆转模拟法庭
ST:Ground0
结果:基本完美结团
严格的说,接触跑团这种形式其实是在很早的时候,在某个逆转裁判相关论坛。某位楼主发了一个很常见的让坛友一起做推理游戏的贴子,在贴子中,有两位坛友突然开始即兴的扮演起了辩护律师和检控官,针对该楼主放出的案件开始了一番有趣的争论。
再后来,顺理成章的,那位楼主说了:我们何不像跑团一样来玩个游戏呢……我只准备“真相”并在你们调查的时候给出来,而案件中的其他一切,检辩双方和证人,全都由你们各自扮演并自己决定台词。
于是,逆转团就这么诞生了,至今想起,依然觉得自己那时恰好很闲真的是太幸运了。
虽然事后拿LOG给别人看的时候经常被吐槽说“这其实只是辩论大会吧喂”,但是依然觉得,自己能在那时全身心的投入到一个黑心检控官角色上想方设法让嫌疑人被判有罪,是一件非常值得我自豪的事情。
承袭:团名:爱与正义的雷倒珠穆朗玛峰的土豪们的口胡团
DM:蝴蝶莎莎
结果:坑
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听说了“跑团也不全是乱来,大部分还是有法可依的。”然后我就产生了兴趣,传说中的DND规则团,到底是怎样的?
幸运再次降临了我,当某群友某次在群里请教什么是跑团并且说了想跑团,同时又有肯带新人的群友的时候,我恰好又很闲。
我绝对不是一个优质的新手,事实上我在做卡尤其是购物的时候立即就被DND团的事无巨细震趴下了,当时我们是5级团,但是DM为了照顾购物困难的新人只发了400G,然后——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一把重型连发弩,然后裸奔着,就这么出场了。
无比感谢这位DM,幸好她不是那种喜欢教PC“奇幻世界有多严苛”的家伙,而是劳心劳力累死自己也能把新人带出师的爱的战士。
就像这样子,我像最不受欢迎的那种PC一样,扮演着电波女,并且固执到底。
然后,在初次的冒险中,电波女她成长了。
然后,在初次的跑团中,我自己也在成长。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喜欢上了跑团,当时不会用工具收集LOG的我,曾经手动的将irc文件逐条整理成能看的LOG。
不知不觉间,我和原本根本不熟的队友们渐渐成了好友,画画极端苦手的我还为这个团设计了团旗。
遗憾的是,由于DM在团的途中,于三次元遭遇了各种不顺利,我们最终在一次半团灭之后无奈的坑了。(PS:其他队友都挂了,不过我的电波妹还坚挺的活着,真是奇妙啊……)我并没有被坑团这件事情影响太多,当时的我觉得只要自己抱有热情,想跑团,团还不好找吗?
然后,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浅薄……
(未完待续)